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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年将改造棚户区110万户


山东3年将改造棚户区110万户

从山东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了解到,山东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2015-2017年,该省改造城镇棚户区110万户以上,货币化安置比重达到50%以上,同步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改造农村危房20万户以上。

棚改范围拓展到城中村、城边村、城市危房、建制镇和采煤塌陷区。需要拆除重建和改建的D级危房,必须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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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0-28 15:59:02 | 阅读共1033次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