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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区设立


福州新区设立

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同意设立福州新区。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福州新区位于福州市滨海地区,初期规划范围包括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福清市部分区域,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

根据《福州新区发展规划》初稿,构建两岸合作交流主体区,积极推进福州港支线中转(水水中转)、海铁联运建设,扩大福州在海西地区及邻近中部地区“陆地港”建设,积极开拓外贸集装箱中转和内陆腹地海铁联运业务;加快推动福州空港改扩建工程,完善福州机场对台空中直航的设施条件等。

打造福平优质生活圈,加强新区与平潭服务业对接,引进大型商业项目,共同打造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大力发展港口物流产业等。加强景区景点开发的深度协作,共同开发高品质滨海休闲旅游精品,建设海西重要旅游目的地。

大力推进新区与平潭的基础设施对接,加快福州到平潭的高速公路、铁路、跨海大桥建设,构建一体化的陆路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港口资源整合和集疏运网络建设,共同打造开放型海路交通体系。

建设生态型新城区,形成“生态屏障—生态绿核—生态廊道—生态节点—城市绿地”的生态景观格局。依托新路网框架和河流生态系统,规划建设绿化带和景观带,构建新区生态廊道系统。有序推进罗源湾和江阴港区的港口岸线开发,保有适当规模的预留港口发展岸段。科学设计琅岐岛、粗芦岛开发方案,结合全国海岛开发安排,适时推进连江洋屿、罗源洋屿、目屿岛、黄官岛等海岛开发进程。

构建便捷轨道交通,重点加快以地铁和轻轨为主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以5、6、7、8号线为主构建联系老城区与长乐新城间的便捷轨道交通通道,有序推进福州-福清、福州-连江/罗源城市轻轨建设,预留闽侯-福清城际通道用地、罗源-莆田城际用地,形成便捷通畅的城市及组团间轨道交通网络。

加快福州老城区和新区城镇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实施直饮水工程试点建设,全面覆盖新区公共场所;强化节水措施,建设节水型城市。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服务民生为重点,建设民生信息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智慧福州、数字福州”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优先升级改造落后设施,推进城市污水“厂网并举、(污)泥(污)水并重、再生利用”建设,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环保排放要求。

打造一批宜居小城镇,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引导有条件的城关镇加快建设,形成支撑福州新区发展的次中心城市。坚持建设服务与生产服务并重、项目配套与生活配套并重、发展保障与社会保障并重,全面加强松山、黄岐、马鼻、官坂镇、透堡、晓澳、东岱、浦口等各类产业集聚区周边城镇建设,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小城镇发展成为小城市。大力推动城镇特色化发展,突出抓好龙田、高山、琯头、江田等省级试点小城镇建设,通过典型带动,加快新区城镇化进程,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的现代宜居小城镇。

提升中心城市服务功能,按照“东扩南进、沿江向海”思路,拉开城市空间框架,进一步扩大城市规模。同步推进老城区改造,保护和发挥山、海、江、城、岛自然人文优势,加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系统化网络化建设力度。

依托江阴深水大港和海西经济区市场优势,加快推进江阴石化园区和鉴江石化园区建设,积极引进大型骨干项目,“面向高端,突出特色,链式延伸”,优化发展石油化工,创新发展氯碱化工、煤化工等产业,全力推动初级产品大型化、装置集中化、产品精细化、循环生态化的基地化集聚发展,建设海西经济区沿海具有影响力的新兴绿色化工产业基地。

依托化工、冶金等原材料产业优势,依托重点企业和优势科研院所,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新型金属材料、新一代光电电子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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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0-30 16:07:27 | 阅读共1157次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