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今明两年改造棚户区3.3万套
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今明两年,石家庄将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3.3万套,并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同时,石家庄还将加快城市危房改造步伐。县、区凡房龄30年以上的砖混、砖木结构老旧住房一律登记造册,按照产权单位、位置区块和危房等级分门别类建立危旧房屋档案。 (王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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