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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国务院批复《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负责人对《纲要》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纲要》范围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和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共7省(区、市),国土面积186万平方公里。

  加快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利共赢新局面初步形成,7省(区、市)合作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到2025年,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统一开放大市场基本形成,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到2030年,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合作发展体制机制顺畅运行,成为我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合作区。

  为加强统筹衔接,《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编制一直是在同步开展、交叉进行、相互对接的,是一脉相承、浑然一体的。《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在发展思路上,牢牢把握对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总体要求;在具体举措上,注重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衔接,特别突出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创造良好周边环境;在体制机制上,积极借鉴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着力拓展区域合作的思路和空间。

  《纲要》提出了合作发展6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将共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特别是渤海生态环境联合整治放在突出重要位置,重点开展生态屏障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共同创建天蓝水净、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美好家园。

  三是推进产业对接合作。把握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契机,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大力推进产业一体化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四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充分发挥既沿海又沿边的区位优势,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共同构建海陆统筹、东西互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五是完善统一市场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消除地区间隐形壁垒,抓紧建立统一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六是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加强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和制度对接,将环渤海地区建设成为城乡统筹、发展协调、社会稳定、公平和谐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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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0-28 15:19:04 | 阅读共1015次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