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支持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南宁市今年将在102个自然村(屯、坡)分别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通过这批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到2018年使南宁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村庄环境明显改善,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在项目资金保障方面,今年的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由市、县区(开发区)两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建设,计划总投资为6120万元,市财政补助3060万元,有关县区(开发区)财政配套资金不低于3060万元。 其中市财政按每个项目30万元标准补助给县区(开发区),县区(开发区)财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筹措配套安排资金30万元/个投入项目建设。如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缺口部分由县区(开发区)通过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扶持、县区(开发区)自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发动受益群众筹资投劳等多元投入方式解决。 (何任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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